她对我家里的投资,全都是以欠款的形式。
每一分钱,我都要连本带利的如数偿还。
那些珠宝首饰,也都记在陆老夫人名下。
我不仅没有所属权,每次佩戴,还都要支付不菲的租金。
所谓豪宅豪车,也都只付了首付。
余下的高额贷款,都需要我自己去还。
除此之外,婚前协议中还明确规定。
身为陆歆然的丈夫,我有义务维持陆家和公司的形象。
我要经常陪着陆歆然出席各类活动,无偿为公司产品做代言和宣传。
我要自费购买各种名牌珠宝,以此维持应有的体面。
密集的行程安排和大量的应酬挤占了我全部的时间。
让我原本如日中天的事业,一落千丈。
也将我原本所剩无几的存款榨了个干净。
我不是没有和陆歆然抱怨过。
可她每次都是抱着我说。
“沈南,我也不想这样。”
“可是陆家家大业大,我更改不了董事会那边的决定。”
“你先忍耐一下,等我全部接手陆家产业,就好好补偿你这些的辛苦!”
这一忍,就是三年。
三年来我掏心掏肺,倾尽所有。
换来的却是家破人亡,声名狼藉。
还要因为陆歆然的算计,背上天价违约金。
所谓的感情,所谓的真心。
原来从头到尾只是一场敲骨吸髓的算计。
我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。
几乎是落荒而逃的,躲进卫生间里嚎啕大哭。
水流掩盖所有的哭泣。"